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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娃“零自付”新政施行
31家医疗机构名单公布

■ 据秦楚网

近日,湖北省医保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推行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的通知(试行)》。6月15日起,十堰市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政策正式施行。

谁可以享受“零自付”?

按规定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孕产妇均可享受。我市首批纳入分娩“零自付”定点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共有31家。是否所有费用都可以“零自付”?

“零自付”仅限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内费用。按照保基本的原则,聚焦常规分娩必需项目,对基本服务包进行全额保障,包括:床位费(普通病房标准)、护理费、诊查费、阴道分娩(常规)或剖宫产(常规)对应的分娩操作、手术、麻醉、监护以及与分娩直接相关的常规检查、药品、耗材等费用。基本服务包外费用不在免费范围。

哪些费用需要自己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VIP病房、美容缝合、非分娩基本需求的高端、个性化特需服务,以及合并症、并发症治疗等超出基本服务包范围的费用,按各地原住院分娩政策报销。

所有医院都可以享受“零自付”吗?

参保人员在住院分娩“零自付”签约定点医疗机构,才可以享受分娩“零自付”。

按照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协商谈判的原则,政策实施之初,市州多从有意愿参与的医疗机构起步。由于签约医疗机构会持续更新,孕产妇在入院前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零自付”从什么时候执行?

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零自付”从2026年6月15日开始执行。2026年6月15日零时以后分娩的孕产妇,享受“零自付”待遇。异地就医可以享受“零自付”吗?

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政策实施初期,先实现市域内分娩“零自付”直接结算,逐步实现省内异地住院分娩“零自付”直接结算。

目前,孕产妇在省内异地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可先自行垫付资金,出院后带含基本服务包类型的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参保地支付标准申请手工(零星)报销;也可选择按原政策报销,享受一站式直接结算。

孕产妇在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按参保地原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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