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216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郭印
本报讯 日前,市住建局集中公示了十堰城区216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提醒商品房销购双方将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全部直接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记者看到,监管账户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楼栋号、房地产企业名称、监管银行开户行、监管状态,许多分期开发销售的项目,一个项目有多个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市住建局提醒,市民在购房时要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19—8128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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