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十堰中支积极开展反欺诈宣传
■见习记者 王堂
本报讯 眼下,人们购买保险的意识逐步增强,但时有发生的保险欺诈不仅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侵蚀了保险公司的效益,也给保险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保险欺诈是指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保险合同诈骗类等。根据《刑法》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使内外勤队伍认识到保险欺诈的严重性,时刻对欺诈行为保持警觉,平安人寿十堰中心支公司成立了反保险欺诈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通过在各办公区间张贴反保险欺诈海报,开展一系列宣传培训工作,增强了所有员工及保险代理人对反保险欺诈的认识,从思想源头上形成“不想做”“不敢做”,从而减少保险欺诈的可能性,切实筑牢金融服务安全防线,积极营造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良好环境,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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