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0年09月15日  星期三 > a05版-社会新闻 > 正文
 [字号 大 中 小]   
交警夜查违停车53辆
专项整治违停将持续一周
交警机动大队在朝阳路将几辆长时间违停车辆拖走。

■文/见习记者何磊图/记者张建波特约记者陈敬明通讯员程国均

本报讯昨晚,市公安交警机动大队出动3辆警车、2辆拖车,对朝阳路、东岳路、江苏路等路段两边的违法停车车辆进行清查。昨晚8点至11点3个小时,共查处违法停车53辆,现场处罚11辆,拖曳车辆5辆。

昨晚8时,民警首先来到朝阳路一酒店旁,看到马路两边非机动车道上停满机动车,交警通过喊话提醒后,对违停车辆依次拍照,并张贴违法停车通知单。

民警随后在东岳路检查,停车秩序良好,车辆都按规定停在人行道划定的车位上。在柳林路和江苏路两娱乐场所附近,民警发现有少数车辆违法停在路边。通过喊话无效后,民警对车辆拍照。

在柳林路,记者看到,民警喊话后,很多车主将车钥匙交给保安,准备由保安代驾将车辆驶离,还有车辆用黑色塑料袋将车牌部位遮挡。民警揭开塑料袋进行拍照,并要求车主接受处罚,对迟迟不出现车主的车辆,使用拖车将其拖离。

对违停车辆拍照检查时,民警发现,一辆双排座微型车辆的后车牌号与放大号不同。司机袁某解释说:“是朋友的车,才过户后还没有把放大号改过来。”民警督促他及时更改放大号,并当场处以50元罚款,扣2分的处罚。

昨晚8时至11时,市公安交警机动大队共查处违法停车53辆,现场处罚11辆,拖曳车辆5辆。交警机动大队大队长涂兴刚表示,除了值班民警的日常巡查,还将组织民警进行为期一周的违法停车专项整治活动,对道路违法停车、逆向停车等行为进行治理。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 - 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