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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龄童踩穿花房顶棚摔伤
责任到底在谁?

■记者 方元

 本报讯9岁的小彤(化名)在柳林路一家属区内玩耍时,因踏穿一花房玻璃顶棚,不慎摔伤。小彤的母亲多次找花房的经营者和产权单位讨说法无果,近日,她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小彤是五堰某小学5年级的学生,10月12日是星期天,她和同学到柳林沟某家属院内玩耍。家属院里有一个花房,周围是草坪,两个孩子穿过草坪,翻越了低矮的围墙攀爬到了花房的顶棚。因为顶棚是玻璃的,比较薄,小彤不慎踩破玻璃从房顶上掉了下去。当时花房里没有人,家属院的保安发现后,破门而入把孩子救了出来。“孩子在医院被诊断是腿部粉碎性骨折,脸上被玻璃划了长长一道口子。如今,为给孩子治疗,已经花费了15000余元,我们找过花房老板和房子的产权单位,可他们都不管。”小彤的母亲告诉记者,她到事发现场去看过,这个花房就在小区的公路旁边,由于公路是个斜坡,花房房顶与公路路面平齐,小孩子很容易就能接近花房并攀爬到房顶。尽管花房一侧悬挂有“禁止攀爬”的警示牌,但除此之外并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

事件的责任问题,花房的经营者和产权单位却有不同的看法。花房经营者王先生表示,他经营花房四五年了,从未发生过这种事。事情发生当天,他在外办事,家中没人。花房的房顶被踩破,门也被毁了,这些损失都还没有找当事人赔偿,“小孩子到处瞎跑闯了祸,责任应该由她的父母来承担。”

花房产权单位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花房不是游乐场所,周围有草坪,不能让人随便进入,而且正是因为花房本身围墙比较低矮,为防止有人攀爬,我们才设置了警示牌。对于一个9岁的学生来说,她应该认得警示牌上的字,也理解其含义。花房温室的房顶是玻璃的,孩子至少知道玻璃屋顶是危险的,不能站人。再说孩子并不在家属院内居住,其学校也不在这里。是她自己跑到这里来玩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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