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整治非法营运车辆
上月查扣44台“黑车”
■记者 罗伟
本报讯 3月以来,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通过日常巡查、市县联动、错时错峰执法、突击夜查等方式,持续强化非法营运整治力度。截至3月底,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44台。
3月12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十竹路交通劝导站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载有4名乘客。经查,该车驾驶员刘某通过电话揽客,约定将乘客从十堰城区送至房县大木厂镇、姚坪乡,并商议到达目的地后收取每人25元至40元不等的车费。因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刘某涉嫌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车辆。
3月12日下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城市公共交通执法大队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路口巡查时,查获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违规接载乘客。经核实,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预约该车,前往北京路东方明珠城市花园小区,驾驶员杨某对营运事实供认不讳。因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杨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车辆。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市民,出行请选择乘坐合规营运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如发现违规营运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告知辖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或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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