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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同一家店连偷四次
警方:案值虽不大,但已构成刑事犯罪

■记者 秦洪涛 特约记者 王培

本报讯 男子多次偷拿同一饭店门口雪糕桶、垃圾桶,本以为价值不高,结果因多次盗窃被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东岳公安分局南区派出所接到辖区一饭店报警,称抓住了一个小偷。民警赶到现场,看到多名店员围住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

据饭店老板吴先生介绍,自去年10月以来,他放在饭店门口的垃圾桶和雪糕桶就数次被盗,他们查过监控,都是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偷走的,吴先生重新购买补充后,并没有报警深究,但他把每次查到的盗窃视频都保存了下来。

前不久,饭店工作人员在倒垃圾时,发现骑着电动车的可疑男子再次出现,而且正准备把店门口的垃圾桶顺走,店员赶紧喊人过来围住他,并报了警。男子看到警察赶来,仍心存侥幸,辩称自己是初犯,只是“捡走”他以为别人不要的东西。但警方根据吴先生提供的线索很快查实,自2022年10月以来,嫌疑人谢某曾3次到该饭店盗窃,当晚已是第4次盗窃。面对铁证,谢某只好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警方了解到,嫌疑人谢某是一名保安。2022年10月的一天,谢某驾驶电动车经过这家饭店,看到门口有个白色垃圾桶,便想拿回老家装饲料用,于是趁夜间偷偷拿走。今年1月29日晚,谢某骑车经过饭店门口时,又偷走了4个雪糕桶。吴先生发现后买了4个雪糕桶补充上,2月6日又被谢某偷走。最近,谢某再次作案被当场抓住。

“这四起案件虽然总案值650元,但谢某在短时间内多次盗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他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办案民警表示。

目前,警方已追回被盗财物,并对盗窃嫌疑人谢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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