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2年04月06  星期 > A10版-十堰生活帮 > 正文
 [字号   ]   
市场改造后摊位费增加引质疑
相关部门:市场交易行为,无权干涉

■记者 秦洪涛

本报讯 在红卫便民市场做生意的王先生向十堰晚报秦楚网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从4月1日开始,市场管理方提高了摊位费,从原来的600元涨到900元,他认为不合理。

4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红卫便民市场,看到市场靠门口的位置有些商户已经在营业中,而商场靠里面还处于装修中。据王先生介绍,他的摊位是卖肉类产品,市场改造前摊位费是600元/月,开发商承诺的是一年之内不涨价,可改造完后摊位费提高到了900元/月。王先生有两个摊位,每个月比以前多支出600元,对此,王先生觉得涨幅太大,不太合理。

记者来到红卫便民市场管理办公室,据市场管理员赵光文介绍,随着便民市场运营年限的增加,便民市场凸显布局乱、设施旧、档次低、环境差等问题,为了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新市场,红卫便民市场从2月8日开始改造,整个市场的改造内容包括摊位的改造、墙面和地面贴砖以及监控、消防设施、公共区域的照明等,整个改造工程日前基本完成。市场改造完成后,市场管理方对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摊位费首先是按照类别收取,其次再按面积大小收。对于承诺一年内不涨价的问题,赵光文表示,当初由于市场改造缺少资金,不涨价只针对市场内提前预收了一年费用的门面商户,而肉类商户是按月收取的,所以不在此项优惠范围之类。“摊位费我们都是通过核算统一计算出来的,不存在不规范收费的情况。”赵光文说。

对于摊位费上涨的问题,记者联系了负责该市场的张湾区市场监管局红卫监管所的负责人刘俊。刘俊表示,市场方与商户关于租金的收取行为属于市场交易行为,其收费的标准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由于此市场交易行为不在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所以对市场方租金上涨的行为无权干涉。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