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名流浪人员在堰有了新身份
■记者 罗伟 鲁巍 侯爽 特约记者 刘英 王倬通讯员 刘伊莎
本报讯近日,在我市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我市流浪的109人中,10人成功找到亲属,99人办理了户口有了合法身份。
2016年10月,一名在我市张湾区流浪的男子被送到了市救助站。由于男子精神异常,无法获知详细信息,市救助站为其多方寻亲未果。几年来,该男子就一直在市救助站接受救助。尽管工作人员对该男子的照顾无微不至,但由于没有为他找到家人,他成了大家的“心病”。
事实上,在市救助站里,像这样的流浪乞讨人员还有不少。近年来,市救助站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安置、流浪走失人员寻亲返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弘扬互助精神、促进社会文明、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流浪乞讨人员大多有不同程度智力残疾,找不到家人只得长期在市救助站接受救助。这些受助对象也查不清户籍,没有户籍就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社保政策。
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市民政局和张湾公安分局通力合作,为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一个多月来,民警每天来到市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拍照、采集指纹和采集DNA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入库。通过录入全国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公安部门打拐信息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实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确保登记身份信息准确性和户口唯一性。
在公安机关和民政救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十市救助站的109名受助对象中,已有10人成功找到亲属,99人落下户口有了合法身份。集中落户的受助对象因为有了合法身份,可以享受医保、特困供养等各种政策。
警方和民政部门还将继续努力,为这些受助对象开展寻亲服务。如果能查清已落户人员原籍,市救助站负责将其送回原籍地,助骨肉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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