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张湾区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记者 徐正国特约记者 姬延顺 徐春晓
本报讯 2月28日、3月1日,郧阳区、张湾区先后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公布机构改革方案。这标志着郧阳区、张湾区机构改革正式全面实施。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十堰市郧阳区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郧阳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区委机构11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6个。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十堰市张湾区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张湾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其中区委机构11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4个。
说明: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0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区政府机构个数。
说明: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0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区政府机构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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