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会议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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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天娇
本报讯3月1日上午,十堰市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市妇联五届五次执委(扩大)会议在堰丰宾馆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树立榜样,弘扬先进,推动工作,引导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市妇联决定,授予王蕾等10名同志十堰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授予付丽等40名同志十堰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丹江口市检察院“清青阳光未来”工作室等20个单位十堰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胜瑜等40名同志十堰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郧西县恒达扫帚专业合作社等20个单位十堰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莎等10名同志十堰市社会化推荐三八红旗手(标兵)提名奖。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王济民向全市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致以节日问候。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开创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新局面。
他要求,受到通报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鼓干劲,立足新目标,再创新业绩、谱写新篇章。同时,希望全市广大妇女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只争朝夕、勇于拼搏的精神状态,为十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动十堰高质量发展奉献巾帼之力,激扬巾帼之志,彰显巾帼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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