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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服务民生政策解读
十堰优秀技能人才可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1.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选拔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湖北工匠”从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工作10年以上且仍在一线工作,工作单位在湖北省内的高技能人员中选拔。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民间工艺技能传承大师”等证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业绩突出,在同行业中得到广泛认可;获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并由此产生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获世界技能大赛前3名、国家一类大赛前2名或省级一类大赛第1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3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2名成绩。

“湖北省技能大师”从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工作8年以上且仍在一线工作,工作单位在湖北省内的高技能人员中选拔。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首席技师”、“湖北省技术能手”、“楚天名匠”、“荆楚工匠”、“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等证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技艺高强,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预防排除生产隐患中作出贡献,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在技能技艺方面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全省和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有重要影响的;在推广、应用高科技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取得成绩,并在省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1名或在全国、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湖北省技术能手”从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工作6年以上且仍在一线工作,工作单位在湖北省内的高技能人员中选拔。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技绝招,达到或超过省内先进水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作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操作技术方法,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在指导青年工人和技工学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培养徒弟,传授技艺方面作出贡献的。

2.入选湖北省优秀技能人才可以享有哪些待遇?

“湖北工匠”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次性奖励50万元;纳入省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并享受相关待遇,优先参加国内外技能交流、技能培训活动;以个人名字设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未获得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优先办理本人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落户手续,优先审批办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湖北省技能大师”和“湖北省技术能手”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2万元。对“湖北省技能大师”以个人名字设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项目;直接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优先参加省内外技能交流、技能培训活动;优先办理本人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落户手续,优先审批办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

3.我市推进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具体政策措施有哪些?(1)开展创业培训,重点打造“金蓝领”培训品牌,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人、3500元/人、5000元/人。推行“招工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模式。(2)重点推进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发挥本地区产业优势,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绿松石加工、电子信息等特色实训基地。(3)对入选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4)到2022年,全市建成20个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市财政对每个项目建设单位给予10万元的资金扶持。(5)对引进的紧缺拔尖高技能人才,在购房租房、子女上学、招聘录用、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薪酬、培训研修、政治待遇等方面,按照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落实。(6)对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直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或技能等级。对获得十堰市“车城状元”技能大赛前3名选手,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和5000元奖励。(7)将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到企业。企业可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和标准自主制订考核评价方案。(8)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高技能人才在各级优秀人才选拔推荐中的比例不低于10%,优先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各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评选。(9)引导各县(市、区)争创技能强省战略工程示范县。各打造1-2个技能品牌。市财政对获得省级战略工程示范县的县(市、区),予以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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