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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持枪抢劫 跑了11年后回到老家 栽了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姚万里

本报讯 男子伙同他人持枪入室抢劫后,潜逃广东打工11年。本以为平安无事了,不料返回襄樊老家时,被我市警方布控抓获。

4人结伴来堰“挣钱”

犯罪嫌疑人郝甲、郝乙、郝丙和赵某是襄樊同乡。1999年7月,4人结伴来到十堰“挣钱”。因为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他们便找到认识的十堰人杜某。杜某将他们介绍给了十堰人胡某,让胡某帮忙介绍一点“业务”。胡某和一水果经营者金某有矛盾,便让郝甲等4人去教训金某一家。

持枪入室抢劫3人领刑

1999年7月9日22时许,胡某将郝甲等4人带至张湾区汉江街办,指认金某的住处。随后,4人分工,由郝乙敲门入室,郝甲持一支电击手枪进行恐吓。

敲开门后,仅金某一人在家,4人便将金某捆绑,并将床单撕成条状堵住金某的嘴,从其家中搜走现金5600元。作案后,4人潜逃至襄樊分赃,受害人金某挣脱捆绑后报警。

接警后,张湾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办案民警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奋战,于2000年3月23日在襄樊将犯罪嫌疑人郝乙、郝丙抓获。此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河南新野作案时,已被当地警方抓获。2000年8月,郝乙、郝丙、赵某分别被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至11年不等。

“漏网之鱼”11年后落网

郝甲作案后便逃往广东打工,11年过后,郝甲认为警方不再追究其责任了,便决定回老家襄樊。

令郝甲意想不到的是,这些年来,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始终未放弃对他的追捕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在其原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布控,同时利用网上信息研判等多种侦查措施布下天罗地网。今年3月8日,张湾刑警大队汉江中队接群众反映,郝甲已于近期潜回老家。民警立即赶赴襄樊,经过一天一夜的布控守候,最终将郝甲抓获归案,并押解回十堰。

目前,郝甲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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