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普法案例解析 | 随意摆摊卖烟,要不得!
通讯员 王昱杰
零售户李老板的店铺位置比较偏僻,卷烟销路不佳,为提升销量,他把卷烟搬到火车站摆摊售卖。虽说李老板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这种摆摊行为已经违法,属于无证经营。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持证人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
那么,无证经营将受到什么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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