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
无人机等13类航空器禁飞
■记者 杨建波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高考期间,全市19处高考考点周边500米以内圆形区域真高120米及以下空域,将实施临时空域管制。
为保障2026年全市高考顺利进行,6月1日,市公安局发布《十堰市2026年高考考试期间临时管制空域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规定,临时空域管制时段为2026年6月7日至6月9日,每日8时至18时。临时空域管制区域为十堰市2026年高考19个考点(十堰城区郧阳中学、市一中、东风高中、车城高中、市二中、柳林中学、市高级职业学校,郧阳区一中、二中、郧阳科技学校,郧西县一中、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竹山县一中、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竹溪县一中、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房县一中,丹江口市一中、汉江科技学校)周边500米以内圆形区域真高120米及以下空域。
实施管制航空器类型,主要包括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大型风筝共十三类。
市公安局提醒,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管制工作,不得擅自升空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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