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十堰市凯铂置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铎、王芳芳、张保恵、陈敏、吴冉、何雨与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张劳人仲裁字〔2019〕第49-54号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张湾区建设大道界牌垭路 27号。联系电话:0719-8525659。
特此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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