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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已立案调查96件,查处177台

■记者韩玉砚通讯员 漆正清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该局自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以来,目前已立案调查96件,查处涉案电动自行车177台。

8月12日,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对一经营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防碰擦、导线布线安装、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 GB17761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8月26日,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时,发现一电动车店销售的2台“立马”电动自行车涉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后委托检测公司对涉案2台电动自行车进行检验。经检验,2台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制、反射器、蓄电池防篡改项目均不符合 GB17761-2018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8月23日,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郧阳区白桑关镇一机动车销售维修中心待售的型号为 TDT23606Z“小刀”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经检验,其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反射器、充电器与蓄电池项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分别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检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自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以来,截至目前已立案调查96件,查处涉案电动自行车177台。其中,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案件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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