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4年04月09  星期 > A06版-资讯 > 正文
 [字号   ]   
公积金贷款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
2004年1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办理公积金贷款者均需补签授权

■记者 赵清 通讯员 康红伟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目前我市正在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征信补签授权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前往办理。

据介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征信补签授权工作发出通知,凡是2004年1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需补签《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征信业务授权委托书》。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一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办理补签手续,补签工作将持续至年底,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请及时关注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情况,务必做到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避免因逾期造成不良征信影响。若借款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征信产生不良记录,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城区各办事处地址

市直办事处:京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中心旁)

茅箭办事处:重庆路茅箭区政务服务大厅内张湾办事处:张湾区凯旋大道9号市民之家

东风办事处:张湾区车城路66号招商兰溪谷36幢1楼(中岳路招商兰溪谷二期入口处右侧)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