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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出租车起步价调整

■记者罗伟通讯员 苏艺玮王俊力

本报讯 今年春节期间,城区出租车和往年一样,将实行临时运价。起步价每单次载客将在平时运价的基础上加收3元。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十堰城区巡游出租车营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春节假期实行临时运价调整,城区出租车的起步价每单次载客加收3元,起步价为10元,其他基准运价不变。加收费用均写入计价器,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即可,违规加收其他费用可投诉举报。

为确保春节假期出租车客运平稳有序,市道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严厉打击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市民乘坐出租车遇到违规加收费用的,可拨打12315价格监督电话投诉;遇到驾驶员拼客、拒载、绕道等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

市道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重申出租车驾驶员“五个严禁”,即:严禁春节等节假日乱涨价、一口价;严禁无证或未经注册驾驶员上路营运;严禁拒载、拼客、故意绕道;严禁车容车貌脏、乱、差的车辆上路营运;严禁网约车沿街巡游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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