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走烟花货款未到账
民警核查视频6小时追回
■记者 吴忠斌 特约记者 张君 通讯员 陈刚 褚海波
本报讯 “警察同志,多亏了你们,我的钱才能追回来。”10月8日,董先生在郧阳区公安分局谭山派出所门口拉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从接案到破案,6小时内,谭山派出所民警成功化解一起纠纷,为董先生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为表谢意,董先生送来一面“警德高尚仁心为民”的锦旗。
“有人在我店里购买烟花,未付钱便离开了。”近日,郧阳区谭山镇经营烟花爆竹的商铺老板董先生到谭山派出所报案。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行动。经调查,9月27日,一男子到董先生经营的烟花爆竹商铺购买3000元的烟花,事后董先生在对账时发现并未收到货款。
烟花爆竹商铺内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民警根据董先生提供的信息找出线索,通过对沿途公共视频进行近4个小时的核查对比,确定购买烟花的男子为河南籍刘某。
民警联系上刘某,一开始,他否认未支付货款。经过民警提醒,刘某意识到由于网络延迟,他未能成功支付货款。经过民警劝导,刘某意识到错误,主动添加董某微信,并将货款如数转还董某,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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