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检察院
附条件不起诉让迷途少年重启人生
■通讯员 饶传军 李美
本报讯 6日,竹山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当事人小多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告、训诫会。
2022年暑假,高二学生小多在QQ群结识其上线,先后将本人的两张银行卡提供他人用于接收转账,还介绍同学出借银行卡,用于帮助他人取现、转账,共获利1100余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竹山县检察院积极与学校、家长沟通联系,充分了解小多在校情况,承办案件检察官饶正勇考虑到小多属于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且马上面临高考等因素,来到小多就读学校,与校方开展了检校联合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育座谈会。
最终,竹山县检察院通过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小多开展心理测评,听取侦查机关等各方意见,并适时予以训诫,使涉案学生小多懂法明理、知晓厉害,帮助其悔过自新、走上正途,该院依法决定对小多做附条件不起诉。下一步,竹山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教育部门、相关学校沟通联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照亮未成年人前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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