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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6月10日起
双燃料出租车每趟次将加收0.5元

■记者 罗伟

本报讯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因上游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从6月10日起,我市城区双燃料巡游出租车每趟次加收0.5元。本次燃料附加政策不包括电动巡游出租车。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也随之由每立方米4.1元上涨至4.93元(2020年6月10日执行),造成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巡游出租车营运成本大幅增加。据市交通运输局调研测算,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将使巡游出租车每车每天增加用气成本20余元,出租车驾驶员每月增加支出800余元。

去年11月1日,我市举行了十堰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与建立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确定并建立了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联动标准为:当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处于3.64-4.53元/立方米区间,燃料附加为0元/乘次;处于4.54-5.43元/立方米区间,燃料附加为0.5元/乘次;处于5.44-6.33元/立方米区间,燃油附加为1元/乘次;当天然气价格下降至一定区间,取消燃料附加。

目前,我市城区车用天然气价格达到每立方米4.93元。因此,我市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22年6月10日开始每趟次加收0.5元。换言之,乘客乘坐出租车付费时,除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外,还需另外支付0.5元的燃料附加。按照每辆出租车每天营运31趟计算,加收0.5元燃料附加后,每辆出租车每天将增加15.5元左右的收入,以弥补驾驶员购气部分成本。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天然气经营企业为保障出租车优先加气,在每天14时00分至17点30分出租车加气高峰时段,增加工作人员配备,以减少出租车加气排队时间。另外,出租车将按规定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燃料附加政策及相关缴费提示,并对乘客温馨告知。同时公示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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