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 A11版-时事·综合 > 正文
关于“牛羊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牛羊屠宰加工建设项目,位于张湾区柏林镇柏林村六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牛羊屠宰加工车间、冷库、包装车间、待宰间、急宰间、牛羊静养间、粪便收集间、无害化处理间,以及配套的办公设施、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十堰堰清食品有限公司,陶总,13597852336。
三、审查单位及联系方式:十堰市生态环境局,0719-8116885。
四、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湖北浩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张工(0719-8691318),邮箱274495315@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公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今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保方面的要求和建议;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要求和建议;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七、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八、公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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