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被告被改判死刑
■新华社
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辩护律师,依法对申诉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进行调查核实。12月13日,组织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召开庭前会议。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其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广西高院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事实及对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作出上述改判。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