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为您了解十堰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打开一扇窗
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据了解,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既要守住“刚性”底线,同时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
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哪些特点?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对国土空间规划提出了四项编制要求,一是体现战略性,二是提高科学性,三是加强协调性,四是注重操作性。对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而言,就是要承接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发展作出战略性、系统性安排和约束性指标,以生态优先、节约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各相关领域的空间需求,“多规合一”科学编制,从而实现可操作、可实施、可落地。因此,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兼具战略性、底线思维、约束性、传导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等特征。
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刚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底线的“刚性”。以底线思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国土开发规模和空间布局。这一“刚性”内容,既有空间管控“刚性”的属性,也有指标约束“刚性”的属性。
安全的“刚性”。合理确定城市的防洪、抗震标准,科学布局邻避设施、地下空间、应急救援通道等内容。这一“刚性”内容以指标约束为主。
基础运行的“刚性”。科学布局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形工程网络(给排水、电力、燃气、热力、通信等)、重要能源设施、重大供水设施、重大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这一“刚性”内容以空间管控为主。
公共服务的“刚性”。科学布局广场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重点教育设施、重大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等。这一“刚性”内容以空间管控为主。
保护的“刚性”。划定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提出保护要求。这一“刚性”内容以空间管控为主。
开发强度的“刚性”。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合理区间,确保后续规划建设不超出环境承载能力、不影响城镇风貌、不超出城镇交通承载能力、不超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推动宜居城镇建设。这一“刚性”内容以指标约束为主。
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弹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留白留足“弹性”。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周边划定一定的留白区域,为未来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布局留有余地。这一“弹性”内容以空间管控为主。
为市场留有“弹性”。围绕城市功能分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科学划定居住、商业、工业等功能区域。在合理的居住、商业、工业用地总体规模指标和片区规模指标的控制下,允许三类经营性用地的相互转换,确保片区内的用地平衡。这一“弹性”内容,是在指标“刚性”约束下的空间“弹性”管控。
为土地混合使用留有“弹性”。从以人为本出发,制定各类用地的混合使用正负面清单,如鼓励文化体育用地与商业设施、交通枢纽与商业设施的混合使用;限制工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与居住用地的混合使用等。这一“弹性”内容以指标约束为主。
通讯员 朱元 张坤 袁乙惠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