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无害化处置113万元过期药品
■记者 韩玉砚 通讯员 雷永军
本报讯11月19日至20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十堰国康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单位,在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过期药品采取无害化处置,集中销毁罚没物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偿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近1.3万个品种,货值113万余元。
为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消除家庭过期药品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管局以政协提案办理为契机,修订完善了《十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实施方案》、《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操作流程》等,逐步建立起制度化、规范化的药品回收长效工作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长期倡导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市先后有523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加入到有偿回收过期药品行列,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市、县、乡三级回收过期药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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