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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240万元省级建筑节能奖补资金

■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唐伟 李英

本报讯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2020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情况的公示》,我市共获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240万元。

据了解,此次考核对按规定使用2019年度省级奖补资金且年度考核等次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市县进行综合打分排名,排名前30位的成为2020年度省级建筑节能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的奖励对象,资金按照各地区“贡献大、得益多”、“完成好、奖补多”的原则进行分配。

此次,我市共获得以奖代补资金240万元,其中十堰市直142万元,全省排名第三位,仅次于武汉市和宜昌市;丹江口市、房县、郧阳区分别获得70万元、15万元、13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2019年,我市坚持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围绕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材革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成效显著。其中,新增建筑节能能力6.47万吨标煤,完成年度目标的196%;发展绿色建筑(执行地标)432.8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个,面积25.02万平方米;新增节能建筑面积419.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310.0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230%,公共建筑面积109.4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89%;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90.37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的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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