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6月13  星期 > 13版-社会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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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挖墙入画室盗走7万元”续
警方将7万元赃款退还失主

■记者谭祥军特约记者朱晓慧杨炯

本报讯男子贺某深夜潜入一画室,盗走7万元现金。东岳警方在案发一周后将嫌疑人抓获。目前,民警将贺某盗窃的7万元现金退还失主。

6月2日凌晨,襄阳男子贺某潜入十堰张湾区公园路附近,翻入一家美容院盗窃。贺某发现除了一部手机,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准备离开时,他发现隔壁有一间画室,便找来工具把墙壁打了一个洞后翻进画室,盗走7万元现金。之后,贺某乘车返回襄阳。东岳公安分局民警锁定嫌疑人的身份后,赶赴襄阳,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在一宾馆将贺某抓获(本报昨日15版曾报道)。

6月11日,民警将追回的7万元现金交到失主手中。面对失而复得的钱,该画室负责人激动地说:“感谢东岳民警,帮我们追回被盗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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