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6月13  星期 > 07版-关注中高考 > 正文
 [字号   ]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茅箭区重庆路西保塑料加工部(营业执照注册号420302600259342):

本局于2018年11月19日对你单位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建设以及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了十环罚字(2018)92号、十环罚字(2018)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18年11月20日送达。因你单位至今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经多次联系或邮件寄送无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十环催字〔2019〕22号、十环催字〔2019〕2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内容如下: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按照十环罚字(2018)92号和十环罚字(2018)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缴款方式缴纳罚没款共计贰拾万肆仟贰佰伍拾元(204250元)和加处罚款贰拾万肆仟贰佰伍拾元(204250元)。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茅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6月12日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