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4月27  星期 > a07版-综合 > 正文
 [字号   ]   
市中院销毁一批假劣产品
全市法院3年来受理313件知识产权案,3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何利 特约记者 丁政 袁伊璇

本报讯昨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当日上午11时,销毁活动的启动仪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的空地上正式举行。

在简短的启动仪式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近年来收缴的涉案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据了解,本次销毁的假冒伪劣产品包括日常消费品、电子产品、工业用模具、工业添加剂等多个品种,其中包括侵犯东风“双飞燕”商标标识的侵权产品模板5块、假冒茅台酒3箱、三星高仿手机26部。此外,同批被销毁的还有假冒伪劣药品、假冒车用添加剂、假冒“六个核桃”饮料、假冒鞭炮等产品。

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武汉胜介绍,在过去的3年时间里,我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13件,其中审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5件,使34人受到刑事追究;民事侵权案件288件,其中包括侵害商标权纠纷61件,侵害著作权纠纷227件。通过审理案件,有力的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分子,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