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7年08月22  星期 > a03版-冲刺创文 > 正文
 [字号   ]   
我市开出首张“门前三包”黄牌
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向商户下发黄牌警告通知书。

■文、图/记者 蒋辉

本报讯昨日下午,茅箭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会同五堰街办,对柳林路歌剧院巷乐都烟酒门店开出“门前三包”黄牌警告通知书,这是市创文办6月2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建立挂牌警示制度以来,开出的首张“门前三包”黄牌警告通知书。

据了解,市创文办6月27日下发通知,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规范有序,合理营造街净、路畅、景美的城市生活环境,城市道路两侧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商户、住户及其他组织均是“门前三包”的责任主体。

本月16日,茅箭区召开“门前三包”推进会,正式实施“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制度,对辖区问题单位或责任人告知并计分,作为挂牌警示的依据,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挂牌的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仍有二堰街办辖区的西府拉条子、迎宾停车场、中天胶粘,五堰街办辖区内的永兴小区玻璃店、爱鲜果水果店,武当路街办辖区内的卫华集团有限公司、襄阳路玻璃装潢等15家门店没有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茅箭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将对他们开出黄牌警告通知书。

茅箭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张小勇告诉记者,建立挂牌警示制度后,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实行挂牌警示,一次挂黄牌,逾期不改的挂红牌,半年内两次被红牌警示的责任单位(个人),将被上报录入“信用十堰”诚信系统黑名单,对其进行联合惩戒;三次及以上的,提交纪委、监察部门问责。

据了解,下一步市创文办将会全面展开“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大检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是否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个人)是否自觉履行“门前三包”义务、城管部门履职尽责是否到位等工作进行重点督导。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