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将馆里致人重伤 三哥们各自领刑
■记者 方元 实习生 高书文特约记者 麻玉国 通讯员 陈仲
本报讯 麻将馆里一言不和,便电话呼来两哥们儿,将对方殴打成重型颅脑损伤。近日,三“哥们儿”因犯故意伤害罪各自领刑。
去年12月15日下午3点左右,刘某、明某的朋友在六堰河道“雀友”娱乐中心输了钱,两人便以此为由,要求“雀友”老板赔偿损失。遭到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
在他们争吵期间,明某又与在场的郭某发生争吵,继而动手,相互厮打起来。郭某见自己势单力薄,便让妻子打电话邀人帮忙。不一会儿,郭某哥们儿张某和马某应邀赶到。随后,3人便对明某和刘某实施殴打。
据目击者称,刘某被打倒在地后,郭某骑上他的腰挥拳殴打,张某用皮带抽打刘某的头部。同时,马某也对倒在地上的明某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刘某被打成重型脑损伤,属于重伤;明某的左眼眶被打至骨折,为轻伤。
茅箭区人民法院认为,郭某、张某、马某3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分别致人重伤和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悉,打人者马某也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5年内,为第二次被判刑罚,属于累犯。因此,法院一审从重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而郭某、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且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被害人谅解。法院认为可从轻处罚,分别判处郭某和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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