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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经十堰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0年7月28日15时,对十堰人民商场原六堰营业大楼实施爆破拆除,为确保广大市民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临时交通管制。2010年7月28日14时45分至15时10分,对西起公园路百二河六堰桥西端(六堰银都大厦)、东至市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口、北起汉江路十堰市房管局大楼、南至人民北路汉江宾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河北路北起养成教育辅导中心、南至十堰市实验小学沿线实行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任何车辆和行人进入上述路段。

二、设立临时警戒区。2010年7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10分,十堰人民商场原六堰营业大楼周围100米范围(百二河西岸以东、市府路以西、汉江路十堰市房管局大楼与瞿家巷联线以南、十堰市实验小学与文化广场联线以北)划为警戒区,该区域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大楼、市游园管理处办公楼、市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办公楼、市商贸大厦、市政府行管局出租楼、市房管局公房管理处原6、7、8号家属楼、人民商场原六堰家属楼及门面房人员按疏散人员要求撤离;期间禁止任何人员露天逗留,其他室内人员不得在窗前观望。

爆破时会有响声和震动,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由此给广大单位和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支持理解。

十堰市公安局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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