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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后心生悔意返回道歉
被警方当场抓获 受害人宽恕一时糊涂的高中生向检方求情

■记者 晓旭 通讯员 左涛 李秉录

抢劫后返回道歉时被抓

“小娃子,你不得了是不?”今年2月28日下午2时许,郧西县城关幼儿园外,一名女子边跑边怒吼道。

不少街坊闻声望去,发现一男孩飞快地往前跑,并扔下了一个黄色的包。身后追赶的女子将包捡起后立即电话报警。

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后了解到,报案女子姓周,在路过案发地时,一男孩突然用木棒击打她的头部,把她打倒在地后,男孩抢了她的钱包就跑。周女士立即爬起来,边斥责边追,追了十几米,男孩将钱包扔掉。周女士捡起后经查看,钱包内什么都没丢失。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民警现场调查时,周女士看到抢包男孩又回来了,随向警方指认。警方当场将该男孩抓获,并将其刑事拘留。

面对审讯,男孩交代他叫阿涛(化名),今年16岁,在县城读高一,对自己抢劫周女士一事供认不讳。“我后来觉得心里有愧,就转身回到抢劫的地方,准备向她赔礼道歉。但看到有警察在,我感觉害怕,刚准备跑,就被你们抓住了。”

生活费被抢后产生抢劫念头

经审讯查明,阿涛来自乡下,平时胆子较小。胆小之人又为何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抢劫?面对警方的询问,阿涛低着头道出原委。

“我抢钱是因为前几天七八个青年抢走了我的697元钱,上学没生活费了,就想抢点生活费。今天下午,我打完篮球返回时在路上捡了一根木棒。走到城关幼儿园,遇到一个提着黄包的女子从对面走过来。等她从我身边走过后,我转身朝她头上打了一棒,就去抢她的钱包。抢到钱包我就跑,她在后面边追边大声喊,还摔倒了。我当时心里害怕了,就把钱包扔还给她后跑了。”

受害人向检方求情宽恕嫌犯

由于阿涛是个未成年人,又是一名在校学生,3月8日,他被取保候审。案发后,他一直主动认错,泪流不止。其父母也主动赔偿受害者周女士医疗费等损失。

鉴于这种情况,周女士本着教育救人的目的,请公安机关对阿涛从轻处理。

提起公诉的郧西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阿涛持棍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中止)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阿涛是在校学生且是未成年人,主观犯意是在自己数百元生活费被他人抢走的情况下,企图以抢劫的行为取得生活费,在下午2时许,光天化日之下实施了抢劫,可见其幼稚程度。被抓获后,从供述中可以看出阿涛为初犯。嫌犯在被害人追赶时将钱包甩给被害人这一事实,说明他主观恶意性不重,建议法院以加强教育为主要目的,以罚金对其处理为宜,不予对其刑事处罚,为其顺利完成学业创造条件,接受知识和法制教育,使其在人生道路上不致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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