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栋
本报讯 1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在燕良大酒店召开“4·9”事件新闻通气会,由市公安局、东风公司茅箭医院等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经济日报、湖北日报、湖北省广电总台、南方都市报、成都电视台、新京报、羊城晚报、潇湘晨报、楚天都市报及市属各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通气会。
2010年4月9日8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20余人采取打横幅、喊口号等形式在我市城区江苏路宏正大酒店门前聚集,致使该酒店正常经营秩序及酒店内旅客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维持秩序、开展劝说疏导工作。由于劝说疏导工作无效,为了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民警依法将仍不听从劝导的王某、彭某等参与该事件的11人带离现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民警在对该违法行为人调查询问过程中发现彭宝泉、邓某言语表现异常。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彭宝泉、邓某二人有精神病史,为判明二人是否为发病期,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以对法律和当事人负责的精神,遂将二人送往东风汽车公司茅箭医院精神科进行病情观察和检查。经精神病专科医生的观察、诊断、询问、了解既往病史,诊断结果是:彭宝泉为偏执性精神障碍;邓某为情感性精神障碍。
新闻通气会上,市政府新闻办通报了市委、市政府对“4·9”彭宝泉事件的态度:
一是欢迎媒体记者和广大网民对十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关心和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十堰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媒体记者的采访工作;二是对于送入医院观察治疗的病患者的认定和治疗要尊重科学,以有诊断和治疗资质的医疗单位作出的鉴定结论为准,积极支持医疗单位对患者采取的治疗措施;三是入院病人的监护人如果提出将病人带回家治疗和康复,医院应尊重其监护人的意愿,监护人必须履行好监护的义务和责任;四是若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存在质疑,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反映。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