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局长
贪污受贿被判20年
日前,广西右江矿务局局长曾如云因贪污公款205万元、受贿60多万元以及5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07年5月,因涉嫌挪用公款,右江矿务局下辖矿井的一名矿长被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在审查中,这名矿长供出了局领导曾如云、黄尔聘等人的经济问题。2007年6月,右江矿务局局长曾如云、局党委书记黄尔聘因经济问题,被有关部门“双规”。办案人员发现曾如云的个人资金往来频繁,他和其兄两人共有银行存款1303万多元。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如云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其退出的823万多元赃款上缴国库。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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