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0月10日
危险物品实行“三个一律”
■记者 彭军 实习生 陈环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局的有关通告,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我市将对危险物品实行“三个一律”临时管制措施和三项特殊管控措施。
“三个一律”临时管制措施包括: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所有危险物品单位一律实行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并每天向当地县(市)公安局或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各类危险物品;一律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等赛区城市。
三项特殊管控措施包括: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实行重点危险化学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停止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进一步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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