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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张烟酒卡 消费后不认账
经法院调解当庭返还现金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李祥敏

本报讯 女子捡到一张消费卡,将其据为己有,结果引来了一场官司。日前,丹江口市法院经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前段时间,丹江口市居民许某在丹江口市城区一名酒折扣店消费14640元,其中8300元办理了一张不记名烟酒消费卡准备送人。双方协定,凡持有该消费卡的人,均可到该店凭卡领取五粮液酒一箱、黄鹤楼软1916烟两条。然而在办理该卡的第二天晚上,许某不慎将这张消费卡丢失。第三天一大早,许某急忙地赶到名酒折扣店办理挂失。不过此时,店主告知其消费卡已被人在十几分钟前使用。

通过店内的监控视频,许某发现一箱五粮液酒和两条黄鹤楼软1916烟被一名她不认识的女性一次性取走。后经多方打听,许某得知该女性为吴某。许某多次联系吴某协商返还冒领物品,但吴某坚称她并未拾到过消费卡。无奈之下,许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案件后,民二庭庭长张晓荣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吴某坚称她只是代人领取,并没有占有这些烟酒。

张晓荣从路不拾遗传统美德讲到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对吴某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吴某与许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返还了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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