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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7月第一周“门前三包”专项检查情况
这些单位问题较突出

■记者 吕鑫

本报讯 根据《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门前三包”考评办法>的通知》(十五创发〔2022〕4号)精神,按照市创文办“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的要求,市创文办、城管执法委对7月第一周城区街道(乡镇、开发区)“门前三包”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定,并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指出,本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城区10个街道(乡镇、开发区)综合得分均在92分以上,其中:汉江路街办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白浪街办综合得分排名末位。

在针对重点责任单位的日常检查中,汇总各区检查情况,有以下点位存在较为突出问题:

人民南路59号:普济医药商场门前电动车乱停放;格力店门前电动车乱停放,有白色垃圾、烟头;鸿鑫副食批发店门前乱堆放、乱晾晒。权属单位是市盐业公司,主管单位是市盐业公司。

人民南路63号:市土地开发总公司门前花坛内有白色垃圾,人行道有白色垃圾、烟头;新盛家具馆门前汽车乱停放。权属单位是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主管单位是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人民南路65号:中国移动店门前有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乱停放。权属单位是中国移动十堰分公司,主管单位是市经信局。

北京北路:寿康永乐东正邻里中心门前花坛内有大量白色垃圾、废弃物,停车场有白色垃圾、烟头。权属单位是寿康永乐东正邻里中心,主管单位是市商务局。

通报要求,针对上述点位、单位存在的问题,各区、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督促属地、权属单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力整改。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市“门前三包”工作专班办公室。各区、各责任单位要立足常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属地主体、行业主管责任,确保“门前三包”专项工作落实落细、常态长效。

通报强调,市“门前三包”工作专班将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将组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于未整改的加倍扣分,计入属地街道(乡镇、开发区)月度考核评分;对于整改不到位、影响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提请市创文办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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