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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高考生请注意
高校专项计划申报开始

■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彭公泽

本报讯 28日下午,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2022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同时,继续实施高职高专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原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在3月28日至4月8日内申报。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涉及到我市的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申报条件为:(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涉及到我市各县(市、区)。申报条件为:(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全省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的,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1、(1)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1)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2)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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