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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过警告处理仍不改正
张湾区对占道经营行为开罚单

■ 文、图/ 记者 王琪 通讯员 贺富虎 袁芳

本报讯 昨日,车城路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向一起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开出罚单,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罚,并保证今后不再占道经营,做一名 文 明经营市民。

昨日上午,车城路街办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四方新城公交站台后一水果摊贩为了方便经营,擅自将存放水果的小货车摆放在了人行道上支场经营,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市容秩序,还容易造成人行道砖破损。经比对,该市民前期已实名登记,接受过警告处理。对于这种不听劝导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摊贩当场整改,并根据前次的警告要求,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摊贩的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的罚款。摊贩表示接受处罚,坚决改正。

据了解,昨日上午,执法人员共发现6处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全部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行政罚款决定书,共计罚款300元,店主当场整改。许多商贩表示没有考虑到市民通行需求,今后会在划定的区域经营,不影响市民正常出行。

执法人员对一起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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