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2年01月14  星期 > A05版-我建我城我爱我家 > 正文
 [字号   ]   
车城路街办再“敲门” 处罚两起不文明行为

■记者 王琪 通讯员 贺富虎 李恒

本报讯 “你好,2021年12月18日,你店员工将店内垃圾随意堆放至大岭路人行道,违反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请你确认一下,现根据相关规定对你处以50元的罚款。”12日,车城路街办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大岭路对“口之福”餐饮店的负责人说。

据了解,根据市视频系统2021年12月18日、28日抓拍到的市民不文明行为视频,车城路街办综合执法中心经过实地走访、视频现场比对及不文明行为人的识别,最终确定大岭路两起不文明行为。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综合执法中心于2022年1月12日对两起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其中,一餐饮店因未对消费者及时提醒和宣传,导致消费者在店门口乱扔烟头,工作人员对店主予以警告;一名店员随意在人行道堆放店内垃圾,工作人员对店主给以50元的罚款处罚。

车城路街办综合执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中心已开展不文明行为敲门处罚4次,累计处罚当事人8名,涉及随地吐痰、乱堆放垃圾、乱扔烟头、乱泼倒脏水等不文明行为,将进一步开展此类行动,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