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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主管挪用钱物20余万元
郧阳公安快查快结追回部分损失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崔凌卓

本报讯 近日,郧阳区公安分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牢固树立涉企案件快查快结的理念,起诉一起挪用资金案,为企业追回损失6.5万余元,受到辖区企业好评。

经查,2018年1月至9月,辖区一家企业的38岁女员工夏某利用自己前台主管的职务之便,先是以“换零钱”、帮助店长办理团购为名,直接从下属手中拿走公司营业款7万余元;接着,她又私自截留收到的销售货款6万余元;后来,她干脆出示虚假购销合同,拿走价值8万余元的茅台酒等贵重商品。这些资金、商品,均被夏某借给自己的家属使用。至被移送起诉前,夏某退还资金6.5万余元。

今年1月10日,夏某在被取保候审后,其挪用资金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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