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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取业主7000余元暖气安装费
地暖没装物业撤了 退费成难题

■记者 徐国文

本报讯 “小区物业公司向我收取了7000多元的地暖安装费,后来由于某些原因地暖一直没有铺设,当我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地暖安装费时,却怎么也退不了。”日前,严先生向记者反映了困扰他多年的问题。

2014年,严先生购买了维多利亚小区16栋的一套房屋。房屋交付前,小区物业公司十堰美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要求他必须缴纳包括装修押金、电梯使用费、物业费、地暖安装费(7440元)在内的相关费用,其中,地暖在房屋装修时由物业公司指定的地暖安装企业上门安装。

严先生说,虽然对物业公司强制收缴地暖安装费的要求存疑,但是他还是缴纳了以上费用。由于并不着急入住,房子也一直没有装修,地暖也就一直没安装。可2017年,由于个人原因他把房子出售了,他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要求退还地暖安装费。

“物业公司一会儿说地暖安装费转给了小区开发企业财务,一会儿又说钱打给了地暖安装公司,我分别电话咨询了小区开发企业和地暖安装公司,他们都说没有收到。”严先生告诉记者,此后,他多次找到十堰美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沟通,要求退还地暖安装费,可直至2018年地暖安装费始终没拿到。之后数年由于工作较忙也无暇顾及此事,问题一直搁置到现在。

11月15日下午4时许,记者和严先生来到维多利亚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了解情况,可让人意向不到的是,十堰美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早已撤离维多利亚小区,现物业公司于2019年进驻。“在十堰美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离后,还有其他的物业公司进驻,我们两个物业公司之间根本没有交接和联系。”维多利亚现物业公司一负责人说道。随后,严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十堰美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两个固定电话,但均没有打通。

针对严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延桢,他认为,如果严先生联系不上收款的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查询企业法人的联系方式,要求对方退还缴纳的费用。如果仍无法联系上对方或对方拒不退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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