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1年10月25  星期 > A05版-民生 > 正文
 [字号   ]   
新房为何迟迟不通天然气?
改变户型后不符合安全规范,正协调解决

■ 文、图/ 记者 曾雨

本报讯 “住进来一个月了,但一直都没通气。”21日,家住国瑞 文 旅城的付先生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记者现场了解到,因业主改变户型,造成天然气立管与生活区相通,不符合安全规范,以致不能通气。燃气公司表示将与业主协调解决。

付先生家住国瑞 文 旅城23号楼某楼层4号房,22日上午,记者与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客服徐经理一起来到付先生家了解情况。

付先生介绍,今年2月开始装修房屋,将厨房与阳台之间的挡墙拆掉后重新砌墙,把部分厨房面积转为阳台,原本在厨房的燃气表和立管出现在了阳台。他通过物业请燃气公司将燃气表迁移至厨房,并验收合格。但9月底入住后,迟迟无法通气。

对此,徐经理表示,付先生在燃气公司申请改表,燃气公司派施工方进行了表具迁移,并对表具进行了验收合格,但并不是通气合格。将燃气表从阳台移到厨房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付先生将阳台与客厅打通,造成客厅与立管环境相通,不符合安全规范,因此通气验收不合格,无法通气。

家住另一楼层4号房的王女士家,也是同样的原因无法通过验收。

针对立管与生活区相通的问题,徐经理建议业主按照规范标准要求,立管不应穿过起居室(厅),应处于通风独立或与厨房相连的空间。

王女士和付先生表示,4号房业主装修时,由于改变户型,普遍存在天然气立管与生活区相通的情况,提议在该楼栋外墙重新敷设天然气立管,解决该问题。对此,徐经理表示,办法可行,但需请燃气规划设计院现场勘查,因立管是公共管道,需30户业主都签字同意并解决费用问题,向燃气公司提出申请二次报装。

徐经理表示,燃气表及管件必须保持自然通风,不能包裹,严禁将户内燃气设施及管线砌入墙内。开放式厨房一律不予通气。天然气管道直接穿越的房间作为卧室、客厅及卫生间的不予开通。

王女士家天然气立管与客厅生活区相通。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