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部门“三个更加”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记者 祝梦 通讯员 林波
本报讯近年来,市财政部门以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切入点,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让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更加便捷。建立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对符合条件和资质的供应商实行免费入驻商城。实现采购活动供应商不上门,采购人足不出户的“不见面”采购。截至目前,电子商城入驻厂家37家、供应商282家,通用货物类成交总金额达5300余万元。
让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更加公平。严格实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管理,禁止出现对潜在投标人的歧视性条款,保障供应商有效参与,促进良性竞争。
让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更加有利。一是取消投标保证金,放宽政府采购限额。将市本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限额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会同相关部门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足额利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和中国社会扶贫网进行采购。目前,全市已实现采购4500余万元,采购额居全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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