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微信号牟利4万余元
民警抓获诈骗情侣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李诗瑶
本报讯当微信号成为商品,每天可赚100元,在家不出门就能月入3000元,有这样的好事?近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侦三中队民警顺藤摸瓜抓获两名网络诈骗嫌疑人,目前,二人均已被刑事拘留。
事情要从4月中旬说起,重庆小伙“可乐”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名叫“乔妹”的网友,她自称是在网上招租微信号的,她说如果能租借给上线一个微信号,就可以得到100元的租借费。“可乐”一听十分心动,当下就表示自己愿意做她的下线,主要负责收集微信号,随后便被拉进一个名为“租号群”的微信群聊中。
自此,“可乐”就开始在网上积极寻找下线,每日通过个人QQ和微信朋友圈发布大量的广告。让“可乐”没想到的是,有不少看到广告的网友主动联系他,自愿提供微信号。“可乐”将下线提供的微信账户、密码和手机验证码发给上线“乔妹”,登录成功,次日就可以收到费用。
根据提供的微信号数量不同,“可乐”会扣除不等的费用,再把剩下的钱转给“下线”,短短几天时间就收益近千元。随后,他的女友“麦子”也参与进来。情侣二人联手,每日最少收益1000元。
5月7日,“可乐”曾经的一个下线发来微信吓得他被迫收手。下线告诉他,湖北十堰的警方正在调查出租微信号的事情。得知此事“可乐”和女友决定收手,连夜删除所有的电子证据。然而才刚过一周,情侣俩就忍不住重操旧业。
9月4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根据侦查将“可乐”和“麦子”二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可乐”告诉民警,他发展了20余个下线,向“上线”出租80余个微信号,非法获利4万余元。目前已查明,其“上线”通过“可乐”提供的微信号实施诈骗2起,骗取受害人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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