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自批前公示(2020)第158号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现拟对 “十堰龙泉黄冈学校新校区控规编制、选址及用地预审论证”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2019年9月24日,张湾区人民政府致函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协助办理十堰龙泉黄冈学校新校区选址相关手续。2020年7月1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8次全体会议审议,原则同意。
二、论证内容
经论证该地块适宜作为中小学用地。具体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
中小学用地(A33);
容积率:≤0.9;
用地面积:58679.00平方米;
建筑限高:≤24米;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7号令);4、《张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6、《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7、《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8、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9、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及土地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四、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用地调整涉及地段;
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
联系电话:0719—8642972
0719—12336
联系人:李成双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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