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0年06月03  星期 > 04版-创文 > 正文
 [字号   ]   
关于“《十堰市经济开发区龙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项目的批前公示

十自批前公示(2020)第126号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十堰市经济开发区龙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2018年7月,十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初步明确湖北汉江技师学院新校区选址于和谐大道与龙门大道交汇处,面积约500亩。其中,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在新校区选址范围内。

2018年8月,市规划委员会第62次全体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湖北汉江技师学院实训基地项目选址事宜,选址用地392亩,先行办理20亩实训基地项目选址,南侧相邻地块作为学校用地进行规划预留。

根据学校用地性质,规划对《十堰市经济开发区龙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C街坊内的部分地块以及龙门四路部分段(介于龙门大道与吉林路之间路段)进行调整,调整后地块控制指标严格按照《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年);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 建 设 用 地 标 准 》(GB50137-2011);5.《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6.《十堰市经济开发区龙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7.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8.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四、公示地点

1、固定场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用地调整涉及地段;

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传 真 号 码 :0719—8102838

联 系 方 式 :0719—8642972、0719—12336

联系人:李成双

电 子 邮 箱 :

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3日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