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偷9间办公室 顺手喝瓶饮料留下罪证
■记者 何利
本报讯男子钻进一栋办公楼,连偷9间办公室,结果啥也没偷着。其间,他偷喝了一间办公室里的一瓶饮料,为警方破案留下了有力证据。日前,法院依法对该男子进行了判决。这已是该男子第三次被司法机关处罚,原因都是盗窃。
去年6月14日凌晨,丹江口市城区一家公司办公楼进了小偷。民警现场调查发现,小偷是攀爬窗户进入楼内的,三楼304至312共计9间办公室都有被小偷翻动的痕迹。幸运的是,办公室内没放什么方便携带的值钱财物,唯有305办公室里一瓶未开封的饮料被小偷打开喝掉了。民警从瓶口提取到一份生物检材。
2019年6月15日23时许,丹江口市城区一公司3间办公室被盗,丢失150元现金;2019年9月19日1时许,丹江口市城区一公司两间办公室被小偷光顾,没有丢失物品;2019年9月21日零时许,丹江口市城区一培训机构办公室抽屉里的15元现金被盗。
警方仔细研究这些案件的共同特征后,判断为一人所为,并将这些案件并案调查。
2019年10月,犯罪嫌疑人侯某被警方抓获,对上述案件作案过程一一进行了交代。警方在饮料瓶口提取到的生物检材,跟侯某完全吻合。
在深入调查中,警方发现49岁的侯某是一名惯偷。2015年1月,侯某因盗窃被襄阳市樊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6年11月,侯某因盗窃被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9月23日,侯某被丹江口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同年10月1日,侯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10日被批捕。12月23日,检方对侯某提起公诉。日前,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展开审理,判决侯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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